贾小兰:学科交叉,跨界融合,以法律英语为破局点的十年转型发展之路

涉外法治教育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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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正步入快车道。法律英语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起点和关键,是胜任涉外法治工作的先导性基础。

甘肃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贾小兰副教授,以“英语→法律英语英美法→比较法”为发展方向深耕十余载,完成了从跨学科专业人才到领域内深耕者的转型。本期“精英明法”栏目,让我们一起踏上她的转型之路,探寻法律英语作为转型破局点的道与术。

本期嘉宾

贾小兰

甘肃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英语语言学、法学双硕士,法律博士(美国)。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别法(英美法)、国际仲裁、证据法、法律解释、法律翻译等。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新疆兵团第十一师法律顾问、涉外法律咨询**。主持省厅级项目两项,获省级教学奖一项,参与国社科、教育部、省社科项目多项,参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际司“涉外法规译审词汇摘录与整理”及中国法制出版社“‘一带一路’投资与贸易法律服务平台外国法翻译服务”项目;在《Finance Research Letter》《中国翻译》《广西社会科学》《中国ESP研究》等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合著专著一部,参与专著、教材编写数部。主讲课程包括《综合法律英语》《美国合同法》《WTO法》《国际商事仲裁》《证据法专题》《民事诉讼法》《法律检索:外国法检索》等。





职业选择:

应时代所需,择心之所向

您是在怎样的背景下选择从事法律英语教学的?是否一开始就是相关专业背景?

我本科是学英语语言学的,硕士期间则专注于认知语言学方向的研究。2011年进入甘肃政法大学工作,起初从事大学英语教学。受学校法学特色与多学科融合的环境影响,我逐渐对“语言+法律”这一交叉领域产生兴趣,并在与前辈、同行的交流中坚定了在此方向深耕的决心。

在探索“语言+法律”的过程中,我曾尝试旁听法学课程、攻读民商法在职研究生,但直到2015年接触法律英语后,我才意识到学习法律英语根本不需要先学习中国法知识,直接用英语学习英美法,才是最有效的途径。至此,我确立了以“英语为载体、法律为内容”的系统学习路径。

随后,我以备考LEC为起点,赴美攻读JD学位,深入研习英美法,并逐步开展相关教学与研究。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英语并非“英语”与“法律”的简单叠加,而是英美法国家立法、司法及法律实务中形成的、具有规约性的语言变体,是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与处理法律事务的专门英语,也是法律科学与英语语言学有机融合后具有鲜明学科特征的独立交叉学科。因此,其学习必须坚持以英美法为核心,实现语言训练与法律知识的同步推进。




教学实践:

守语言规约之表

探英美法理之核

传法律文化之魂

您目前主要教授哪些课程?这些课程是如何设计的?有哪些特色或侧重点?

我为法律英语与涉外法治专业开设了多门课程,包括全英文的《综合法律英语》《美国合同法》等,以及双语的《国际商事仲裁》《民事诉讼法》等。课程涵盖理论与实践,并提供相关赛事指导。

不同专业和课程各有侧重:《综合法律英语》与《美国合同法》等基础课程采用CBI教学法,以英美法为载体,夯实涉外法治人才的语言基础,适合两个专业的学生;《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商事仲裁》《证据法专题》等进阶课程则注重提升法律素养,培养精通语言、深谙法律文化的专业人才。


在您看来,当前高校法律英语教学最需要解决的难点或瓶颈是什么?

当前高校法律英语教学面临的核心困境,源于对其学科本质的认知偏差:未能把握其“语言为表、法律为核、文化为魂”的独特属性,而非简单将“英语”与“法律”相加。这导致教学中普遍存在“语言—法律—实务”相互脱节的状况,具体表现为三点:

一、语言、法律与英美法语境割裂:学生往往英语能力与法律知识失衡——或强于语言却缺乏英美法思维,难以理解术语实质;或具备国内法基础却不熟英美法体系,导致表达不专业、术语误用。

二、教学内容与学科本质、行业实际脱节:课程内容滞后,未能及时反映国际仲裁、贸易等领域新规;教学方式仍停留于术语翻译与条文记忆,缺乏对英美法体系及涉外实务流程的系统讲解。

三、评价方式单一,脱离实务导向:考核侧重术语记忆与理论测试,忽视对英美法运用能力与实务操作的有效检验,导致学生“能背不能做”,难以胜任合同翻译、法律谈判等实际任务。




法律语言能力培养与竞赛引导

您如何看待LEC(法律英语证书)考试对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

备考LEC不仅是对法律英语知识的系统积累,更是对学习者综合能力的全面塑造,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跨界方向,树立“语言+法律”的学习意识,增强专业发展信心。

二、区分法律英语与普通英语,系统提升专业场景下的精准表达能力。

三、打破专业壁垒,为不同背景学生提供平等深造路径,拓展多元发展可能。

四、融合语言与文化认知,强化跨文化法律理解与适应能力。

五、衔接美国律师考试体系,培养法律思维与文书撰写能力,为深入学习英美法奠定基础。

是否有带学生参加比赛或认证的经验?过程如何?

我依托跨学科背景,坚持“以赛促学、以赛育人”的理念,带领学生参与各类法律英语赛事。赛事于我不仅是竞技场,更是理论通向实践的桥梁。通过系统化、精准化的指导,形成了“系统化训练、精准化指导、个性化培养”的带教模式。培养体系以法律英语为主线,构建“筑基—提升—实战—复盘”的训练闭环,并与仲裁机构、律所等单位合作强化实训真实性。多年来,我见证了众多学生在赛事中取得突破,共同赢得了多项荣誉。

回顾带教历程,我的核心经验可总结如下:

基础铺垫:法律英语先行

以法律英语为先导,赛前开展术语、文书及庭审谈判训练,夯实涉外实务基础。

流程优化:分阶专项推进

遵循“选拔—备赛—实战—总结”流程,先强化法律英语应用,再分项进行模拟法庭、仲裁文书等训练。

双向赋能:校所联动导学

通过校所联合导师团,以法律英语为纽带,衔接理论与实务,使学生能在英文语境中自然运用专业知识。





法律语言能力培养与竞赛引导

有哪些特别有成就感的学生故事可以分享?

案例一:以法律英语为径,登上国际舞台。

张同学作为法律英语方向本科生,英语基础扎实。在系统学习法律英语后,她在我指导下陆续参加了法律英语、法律翻译、“一带一路”国际模拟谈判大赛及香港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等赛事,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术语、文献与实务表达的理解,逐步将法律英语转化为自身核心竞争力,并成功申请到国外知名高校法学专业,系统研习英美法。凭借扎实的专业积累,她在毕业后获得联合国为期一年的带薪实习机会,完成了从法律英语学习者到国际法治实践者的跨越,践行了涉外法治人才的成长路径。

案例二:以赛事赋能,锚定国际仲裁之路。

胡同学本科主修民商法,英语基础较好,但缺乏法律英语应用与涉外实务经验。通过参与我指导的全英文法律谈判、国际仲裁类竞赛,她系统强化了仲裁术语、英文文书撰写与庭辩技巧,并同步融入英美法知识体系,快速提升了法律英语运用能力与英美法思维。历经多项赛事锤炼,她不仅屡获佳绩,更由此明确了职业方向——立志投身国际仲裁领域,未来以法律英语为工具,深耕涉外仲裁实务。

案例三:以赛促学,阶梯式成长。

贺同学就读于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最初仅参与普通英语类比赛。在我的引导下,她开始接触法律英语与法律翻译,先后参加“华政杯”法律翻译大赛、“领军杯”全英辩论赛等,逐步从入门走向熟练,最终能够运用法律英语开展模拟庭审与案例分析。在校期间,她已能在涉外律所、仲裁机构使用法律英语完成翻译、案件对接等工作,并深切体会到法律英语对其职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实现了从赛事积累到实务应用的无缝衔接。




科研与发展

您认为法律英语教师该如何实现“教研融合”?科研如何反哺教学?

法律英语的交叉学科属性要求教研深度融合。我以“教学问题驱动科研,科研反馈教学”为理念,聚焦“语言+法律”领域,开展英美法、法律翻译与比较法研究。通过与实务部门协作,指导学生赛事、研讨案例,推动实际问题转化为科研课题并融入教学。同时引入行业资源与实务导师,促进学生学用结合,鼓励备考LEC,以考促学、以学带研,通过协同育人机制实现教研双向联动与实务落地的深度衔接。




发展展望与建议

对于正在成长中的年轻法律英语教师,您有哪些建议或提醒?

面对法律英语常被误读为“法学外语课”或“外语法律课”的现状,以及转型初期容易产生的自我怀疑,许多教师难免感到迷茫。结合自身经历,我愿分享几点心得与同仁共勉:

一、夯实硬实力:厘清学科本质,构建“基于法律的语言功底”

以LEC为起点,系统学习英美法核心要义,逐步突破“短板”思维,建立学科自信与专业认同。

二、走稳成长路:坚持教研融合,避免“两张皮”

坚持教研融合,从教学中发现问题,以科研反哺教学。可从法律英语本体起步,逐步拓展至比较法、法治传播等相关领域。

三、拓宽大视野:保持空杯心态,与时代同频共振

保持开放心态,紧跟涉外法治新发展的步伐;积极参与学术会议与专业培训,持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愿每一位正在或即将投身法律英语教育事业的老师,都能在语言与法律的交汇处,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星辰大海,培养出真正能够“用英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涉外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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