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研究生专业简介

2025-07-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工作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设立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旨在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德才兼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能够直接服务治国理政、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所要求的高水平法治思维与能力的国家管理人才与政法精英。

一、培养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拥有包括法学在内的9个A+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中央依法治国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法学会等中央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共建法治研究基地、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等教学研究基地,最高法、最高检、北京高院、上海高院等各省、区、市司法和行政机关共建实践基地68个,构建法学理论与治国理政实务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二、培养基础

法律硕士(非法学)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依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创新高地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及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等平台共同培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1950年代就在全国率先设立“国家法教研室”,形成了以研究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法规律、培养直接服务于国家建设与管理高素质人才的优良传统与红色基因;1981年法学理论、人民大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1986年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等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在培养治国理政高层次人才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三、师资队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良好。学院拥有服务治国理政、推动国家重大法治进步的优良传统,参与了新中国宪法等重要法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深入参与了民法典编纂等国家重大立法工程及多个领域重要法律的立法、执法、司法重要决策。

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法治实务经历的专任教师队伍,并聘请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党政机关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实务导师,全面参与人才培养工作。

四、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采取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在课程建设、论文指导、实习就业等方面共同开展国家法学与政法理论方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由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课程等4个模块构成。

公共课: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等核心内容开展教学。

必修课: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重大原理与实务开展教学研讨。

选修课:开设立法理论与实务前沿、法律实务前沿、司法文书等选修课程,丰富学生法律基础理论储备。

社会实践课程:开设模拟立法与公共政策制定、法律文书与政务公文写作等实务课程,提升学生实务能力。

(培养方案将于学生入学后发放,课程设置及具体要求以实际公布的为准)

五、实习实践与学位论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同法治实务部门紧密合作的传统和扎实基础,最高法、最高检、北京高院、上海高院等各省、区、市司法和行政机关共建有68个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同时利用学校在深圳、苏州等地布局资源,为学生提供实岗训练机会。

学位论文强化应用导向,着眼法律实际问题,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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