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of the Peace
Justice of the Peace(简称JP,通常被译为“太平绅士”)是一种拥有有限司法管辖权的基层法庭法官或地方法官(magistrate)。
这一职务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出现在12世纪的英格兰普通法中,而至今太平绅士(JP)仍在履行重要的法律职责。
01
太平绅士的职责
在美国,JP的具体职责在每个州都有所不同。大多数情况下,JP主要处理州基层法院的一些工作,主要涉及起诉轻罪、主持民事仪式、监督和见证重要的法律文件等。
在某些情况下,JP在地方法院系统内可能承担重要的责任,而在其他情况下,他们在执行法律方面的作用可能较为有限。然而,无论司法管辖权如何,JP都有权确保宣誓的过程合法有效并监督宣誓者的陈述,以及见证签名。在大多数州,他们可以主持/证明:
Marriages 婚礼
Affidavits (经陈述者本人宣誓、可用作法庭证据的)书面证供
Court depositions 法庭证词
Oaths and affirmations 宣誓和(不愿宣誓而做的)肯定陈述
而在有些州,JP除了进行逮捕外,还可以签发传票(subpoenas)和逮捕令(arrest warrants)。他们还可能被授权在某些社区进行调查,或主持一些合同纠纷案件。
02
太平绅士的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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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可以由当地或州政府任命,也可以通过选举产生。然而,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作为候选人,具体资格条件取决于各州的法律规定。
一旦一名JP候选人被正式选出,他们就可以通过宣誓(oath)和提交官方保证书(official bond)就职。在一些州,还需要提交一份宣誓声明(sworn statement),证明他们没有轻罪或重罪。
03
太平绅士的被罢免
通常,JP可以因涉嫌职务上的不当行为(misconduct)、任何轻罪或重罪(any misdemeanor or felony offenses)而被罢免。罢免太平绅士的原因和程序也由各州法律规定。